关于转发《关于下达2005年度广东省重点新产品计划及新产品研究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项目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教)局、有关单位:
根据粤科成字[2005]102号文的精神,现将《关于下达2005年度广东省重点新产品计划及新产品研究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项目名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重点新产品计划的管理要求组织实施,并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抵扣所得额手续。执行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科技成果科-8639561)
附件:2005年度广东省重点新产品计划及新产品研究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项目名单(韶关部分)
二○○五年八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