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教)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6]29号)和广东省科技厅新产品计划项目组织的统一要求,2006年度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现开始受理申报,现将申报要求说明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06年度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同时进行申报,并统一使用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请各申报单位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后,严格按项目的申报范围进行申报,申报软件及相关文件在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服务系统(http:program.most.gov.cn)和新产品计划网站(http://www.chinanp.gov.cn)下载;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为企业;已列入过新产品计划的产品不得再次申报同级的新产品计划。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1式7份并单独附软盘(软盘中应包括申报表的电子数据),国家新产品申报表下载网址:http//www.chinanp.gov.cn 2、必备的附加材料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证书,新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登记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资质证明等(复印件); (2)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辅助的附加材料 为了对申报表和必备材料未充分说明的内容做进一步阐述,申报单位可视项目的具体酌情提交下列文件(复印件): (1)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同时提交电子版数据)简述所申报新产品的技术路线、技术水平、市场需求和风险、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2)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说明)材料; (3)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 (4)由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近一年内); (5)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6)用户使用意见(报告); (7)其它相关材料(如列入其它国家科技计划的批准证明,省级以上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书、银行信用评价证明、国家核准的申报单位从事申报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产品图片和照片等)。 三、申报方式要求 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统一采用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并行申报方式。 1、电子数据 (1)项目申报表:申报表电子数据一律采用科技部提供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系统(2006版)》,按规定格式(*.ZIP)生成上报文件; (2)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要求提交WORD电子数据。申报单位可使用申报软件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功能,将WORD文件集成到申报系统中。 2、书面材料 (1)书面申报表用A4纸打印; (2)申报表均须签字盖章,复印章无效。附加材料可用有效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表在前,附加和辅助材料在后),每个项目上报1式7份并单独附软盘(软盘中应包括申报表的电子数据); (3)必备的附加材料必须随申报表提交,辅助材料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酌情提交。 四、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2006年2月16日-25日止,要求各申报单位将电子文档发送1份至市科技局成果科电子邮箱(cjqsg@126.com)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科技信息局科技成果科 陈建群(8639561) 申报软件技术咨询电话:省科技评估中心庄斯聪(020-83557368)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申报 新产品 通知 韶关市科技信息局办公室 2006年2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