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6年度韶关市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韶科〔2006〕59号
各县(市、区)科技(科教)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06年度韶关市科技进步奖的申报和评审奖励工作,决定从2006年11月底开始受理2006年度韶关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的项目必须是近年来完成的,并在推广实施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项目。 二、申报奖励的项目原则上要求是经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组织鉴定或验收的项目,如果是其他部门组织鉴定,验收或取得专利证书的项目,需经市科技信息局审核后才能申报。 三、各县(市、区)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各县(市、区)科技(科教)局统一组织上报。 四、申报奖励项目所需材料如下: (一)报奖项目内容简况表(A4纸正反打印,上交一式10份和电子版); (二)韶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一式一份); 以上表格到市科技信息局网址:www.shaoguan.com.cn/“办事指南”下载); (三)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其他证书(一式一份); (四)科技成果鉴定或验收后的有关装订成册材料(一式一份)。
五、申报截止时间:2007年1月31日。因明年政府部门换届,请按期上交报奖材料,逾期不受理。
六、受理部门:市科技信息局科技成果科(市新华北路72号)。 联系人与电话:周慧颖、陈建群 8639561
请各有关部门与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做好本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并及时组织申报2006年度市科技进步奖。
韶关市科技信息局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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