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韶科〔2008〕26号
各县(市、区)科(教)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韶关市科技计划工作,决定2008年韶关市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高校、卫生系列)项目开始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一)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卫生系列填报,见附件一)。 (二)韶关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一式2份(高校系列填报,见附件二)。 (三)附件材料: 1、有关部门的立项任务书或计划书; 2、技术研究报告; 3、由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查新机构出具的立项查新报告(近1年内); 4、其它相关材料(如论文、环保证明、患者意见证明等); 上述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附上(上交一式1份)。 (四)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三),并上交附件三软盘。(附件一“项目申报书”、附件二“项目申请表”,等可在我局网上下载) 二、项目评审要求 (一)各单位在推荐项目评审工作中,要求组织3-5名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综合的方式进行,然后将申报项目评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定量方式:专家对每个项目依照评价体系背靠背定量打分,综合参评专家分数后得出最后评审结果。 定性方式:在专家定量评审的基础上,再次组织专家组讨论,得出排序结果,形成三种综合评价意见(1、优先立项;2、同意立项;3、暂缓立项)。 (二)卫生系列申报项目原则上要求是近年列入韶关市卫生局“医药卫生科研计划”的项目。市属医院上报推荐项目总数中“优先立项”数应控制在推荐项目总数的30%以内。 三、上报材料注意事项 (一)各县(市)科(教)技局负责将本县(市)医院推荐的项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后,再上报市科技信息局。 (二)各单位严格对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要求申报材料齐全,附件与原件真实一致。 (三)上报时间与地点:2008年7月20日之前上交市科技信息局科技成果科 (联系电话:8639561,联系人:刘德华、陈建群)。
附件:1.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卫生系统填报) 2.韶关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高校系统填报) 3. 2008年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情况汇总表 4.韶关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表(供专家参考)
二○○八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科技 计划 项目 通知 韶关市科技信息局办公室 2008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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