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信厅函〔2006〕855号
各地市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信部信〔2006〕597号)和《关于印发<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相关试点申报工作。我厅将结合全省农村信息化试点示范情况、有关山区市县的山区信息化建设年度检查验收情况等进行初审和推荐。请于11月17日前将试点申请报告、试点方案及申报表报送我厅(一式五份,附电子文档)。
附件:1、关于开展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 2、关于印发《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信息产业部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申报表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联系人:陈峻华;电话:020-83134274;Email:johnson@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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